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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喜欢他们团队的名字,至少比‘葡萄酒煮梨’要好。
在团队中,瑞德负责防守和攻坚。
它的武器是一柄沉甸甸的钉头锤和一副能遮蔽半个身子的扇形盾。
队长让它前进,它就前进,队长让它后退,它就后退,瑞德的优点不多,但听话绝对能算上一条。
它和那个兽人不一样,马戏团的生活让它学会了服从。
瑞德在‘狩猎号角’这个冒险者团队中一干又是五、六年,它的战斗技艺越来越精湛,但身上也增添了不少的伤痕。
实话实说,瑞德并不喜欢当冒险者,一点都不喜欢。
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队里的很多老面孔都已逝去,然后又多了一些新的面孔,就连队长都已经换过一次。
如果可以的话,它还是想回到‘葡萄酒煮梨’中,吃得饱,穿得暖,虽然拿不到工钱,但至少生活还算安稳。
当冒险者虽然让瑞德确实赚了不少的金币,但它却没有什么花钱的去处。
瑞德不是人类,它只是个高大、丑陋的熊地精,如果没有它的那些冒险者队员们的跟随,瑞德去不了任何地方。
......
此时的瑞德·棕毛正坐在橡树下,一边啃着前两天吃剩下的一只烤兔子,一边回忆着往昔的岁月。
四周围着许多地精表亲,它们眼巴巴的看着瑞德,每当瑞德将吃光了肉的骨头扔出去时,便是一阵争抢的打斗和吵闹。
“地精语人类、人类!”
远处传来的尖叫声打断了瑞德休闲的早餐,一个地精表亲慌张的朝它跑来,口里还高喊着,“人类,来了;人类,杀地精!”
那些民兵怎么这个时候也来,瑞德有些疑惑。
往年那些人类通常会在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才过来,以防止地精们的大肆抢掠。
“几个人类?”
瑞德下意识的问道。
“一个!”
跑回来的地精表亲回答道,“杀了好多地精。”
它掰着自己的手指头,费力的数着,“杀了三个,不、五个,不、四个地精!”
呵,就一个人类也敢来这里撒野?瑞德在心里嗤笑。
己方是五十多只地精加上它这么一个技艺精湛的熊地精,而对面却只有一个人。
于是,瑞德决定给这个大胆的人类好好上一课,告诉他,地精也不是好欺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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