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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袍
即便是一只蜘蛛,她也会在雨后选择一个角落回忆往事。
现在就是一个雨水充沛的午后,我觉得自己像一株葱茏的中年植物,想要把脚长成根须的模样。
我必须老实交待,我生于诸暨县,枫桥镇,丹桂房村,如果你不明白,你就想象一下一座江南的村庄。
武侠小说中少年侠客骑着马披着蓑衣,一般都会打马跃过这样雨水不断的村庄。
一闪而过啊,一闪而过。
我生活在杭州,在城西吃住,在闹市区工作。
我总是在微醺的时候迷恋和想象上海,她是我生命中一个时常重复的长梦。
如果给这个梦一个时间,我希望她是民国。
民国年间的“孤岛”
时期,硝烟还没来得及散尽,沉闷的炮声刚刚过去,但上海的繁华不会输于现在。
《色戒》中王佳芝坐着叮叮作响的轨道电车,微雨洒进了车窗,我觉得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镜头。
在车墩影视城,我看到一位开这种车的中年男人,他穿着脏兮兮的灰白色制服,面无表情地为一个新开的戏把车子开过来又开过去。
我觉得我喜欢这种单调的职业,我愿意当这样一个在电车上发呆的司机,哪怕开的是没有乘客的空车。
在同一条短小的路上,反复地脸含愁容地开着同一辆作为道具的电车,这是一种变相的幸福。
现在,请假定这是一辆空车,车里装满的必定是我民国年间的忧伤。
然后,枪声响起来,汪伪、军统特务,日本宪兵和特务机关,共产党地下人员,在这样的一座城市里开始暗战。
那种平静之中的惊心动魄,是一种比曲别针还弯曲但却闪亮的人生。
2010年的某一天,我开始创作电视剧《旗袍》,一个叫丁默群的清瘦男人,一直都坐在极司菲尔路汪伪特务机关的某张皮沙发上,一坐就坐过去他的一生。
我不知道是为王志文而写了一个丁默群,还是丁默群本来就为几十年后的王志文活过一回。
总之《旗袍》就这样粉墨登场,女一号马苏不停地变换着旗袍,在这部剧集里走来走去,仿佛她有用不完的力气似的。
我十分害怕她细小的腰肢,有一天因为高跟鞋的突然折断,而在百乐门舞厅里折了她的腰。
我想我是迷恋旗袍的。
我认为专做旗袍的裁缝,一定会有一只藤箱,里面装满了皮尺、剪刀、划粉、布料、盘扣,以及一应俱全的各式工具。
他去为太太小姐量体裁衣,民国才会显得丰盈起来。
他的藤箱如同我的电脑包,同样是为谋生而使用。
我总是背着电脑包风尘仆仆地赶往剧组,在那儿住下来开始我的生活。
所有的演员都在演戏,我有时候也去拍摄现场看看,可是我怎么都觉得我一步步走过去,走进的不是片场是我的人生。
《旗袍》是写得很辛苦的一个剧,我留下的纪念不是一袭旗袍,而是拍戏的某个夜晚,我在片场捡起的日本宪兵枪膛中跳出的子弹壳。
现在这枚子弹壳躺在我的书房里,见到它时,我总是仿佛能听到一声枪响。
多么响亮啊,像一记生活的耳光。
电视
在我十分少年的时候,我认为电视机是一种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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