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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罗先生回答,“我想让你留在这儿。”
这时,一个体格魁伟的老绅士走了进来。
他一条腿略有些痛,拄着一根粗大的手杖,身穿蓝色外套,条纹背心,下边是淡黄色的马裤,打着绑腿,头上戴一顶宽檐的白色礼帽,印有绿色徽章的边沿向上翻,衬衫领绉从背心里伸出来,领子上的沼边十分细密,下边晃荡着一条长长的怀表钢链,表链末端上挂的是一把钥匙。
白围巾的两头绞成一个球形,和一只桔子差不多大小。
他扭动面部,脸上做出各种表情,让人根本形容不出来。
他说话时老喜欢把头扭到一边,同时两只眼睛打眼角里往外看,不免使看见他的人联想到鹦鹉。
他一进来就定在那里,摆出那种姿势,手臂伸得长长的,拿出一小块桔子皮,忿忿不平地吼了起来:
“瞧瞧。
看见这个了吗?真是邪门,我每次去拜访一户人家都要在楼梯上发现这么个东西,莫非是那个穷大夫的朋友干的?我已经让桔子皮弄病了一回,桔子皮总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
会的,先生,桔子皮会叫我送命的,如果不是的话,叫我把自己脑袋吃下去我也心甘情愿,先生。”
格林维格先生最后夸下了这一句海口,他每次提出一种主张,几乎都要用这句话作为后盾。
以他的具体情况而言,这一点就更不可思议了,因为即使是为了作出这种论证,承认科学上可能出现的种种进步已经到了一位绅士能够在本人有这种意愿时吃下自己的脑袋的程度,但格林维格先生的头硕大无比,就是世间最自信的人也不敢指望一顿把它吃下去——姑且完全不考虑上边还抹着厚厚的一层发粉。
“我可以把脑袋吃下去,先生,”
格林维格先生重复了一句,一边用手杖敲了敲地板。
“嗳,这是什么。”
他打量着奥立弗,向后退了两步。
“这就是小奥立弗-退斯特,我们前次谈到的就是他。”
布朗罗先生说。
奥立弗鞠了一躬。
“但愿你该不是说他就是那个患热症的小男孩吧?”
格林维格先生说着又往后退了几步。
“慢着。
别吭声。
停——”
格林维格先生继续说道,猝然间,他又有了新发现,不禁得意起来,对热症的满腹疑惧顿时化为乌有。
“他就是吃桔子的那个孩子。
假如不是这个孩子吃了桔子,又把这一片桔子皮扔在楼梯上的话,老兄,我可以把我的脑袋连同他的一道吃下去。”
“不,不,他没吃过桔子,”
布朗罗先生大笑,“行了。
摘下帽子,同我的年轻朋友谈一谈。”
“先生,我对这个问题很有感触,”
这位容易上火动怒的老绅士一边把手套脱下来,一边说,“我们这条街人行道上老是多多少少有几块桔子皮什么的,我知道,是拐角上那个外科大夫的儿子丢在那儿的。
昨晚上有一位年轻妇女就在上边滑了一跤,撞在我家花园的栏杆上。
她一爬起来,我看见她一个劲地往他那盏该死的红灯①瞅,那整个就是马戏团的灯光广告。
‘你别到他那儿去,’我打窗户里往外喊,‘他就是凶手。
专门坑人。
’事实也是如此。
假若他不是——”
说到这里,暴躁的老绅士又用手杖使劲在地上顿了一下,朋友们向来就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每当词不达意的时候,他就会把这句口头样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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