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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魔神见魔王(第2页)

心情大好的李察,现在看什么都觉得无比顺眼,看着眼前出门踏青回城的公子佳人,李察不由的念出了浮现在脑海了的一首小诗。

“呦,兄弟,出口成章厉害,厉害,本少爷最喜欢和有文化的人交朋友了。

俺老爹说了,除了朝堂上那些老狐狸,出门在外碰到有文化的年轻人,一定要好好结交一番。

只是兄弟扮相,看起来并不像读书人啊。”

一道充满痞气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李察转身一看,哎呀我的天,相比于李察挺拔的身材,身后这三个少年那可真是虎背熊腰啊,三人皆是面相黢黑,不管从面相上看还是从身材上看,俨然是亲兄弟,决对是一个爹生的。

为首的一位二十余岁,身边跟着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大哥,这匹马可真俊,真好,你看这体格,你看着毛色,这绝对是一匹绝世好马,我想要。”

身边的一个弟弟,摸着北美马王秀美的毛发对老大说道。

“处弼,别胡说。”

说完,老大把自己的弟弟拉倒身后,在弟弟耳边轻声说道:“你想要,我还想要呢,看到马背上的东西了吗?那是熊皮,真正的熊皮,如果是他自己打的,那么我们三个加一块也打不过他,没听我刚才问他是不是读书人吗?他要回答是个读书人,我们就抢过来,读书人了没有那么大的本领去猎杀熊。

要不是读书人,我们再想办法。”

“哦,还是大哥厉害,我听大哥的。”

少年点了点头。

两位自以为是耳语,可这段话一丝不落的传到了耳聪目明的李察耳中,听到这三个混不吝的对话,李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个世道,还有人想抢自己的东西。

李察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三个会以为只要是读书人就没有武力了。

“我可不是什么读书人,刚才那几句诗是听一位书生念得,觉得好听就记住了。

我只是一个山中猎户,这不是猎杀了几头罕见的白熊,像进城去卖了它。”

李察忍不住想逗逗这个三个混不吝。

其实听到处弼两个字,再对上这三人的体型,李察就知道眼前这三位是谁了,不是那混世魔王程咬金生的三个小魔王才怪,连看到好东西就想抢的性子也紧随了他们的老爹。

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察正想着赶往程咬金府上呢,没想到还没进城门就碰到了程府的三个混不吝。

“没关系,相比于结交读书人,老程我更喜欢结交好汉。

兄弟能独自杀熊,自是一条好汉,这熊皮也别卖了,我卢国公府都收了,保证给你一个满意的价格,兄弟就跟我走吧。”

程处默眼珠子一转,便想到一个好主意,先把李察骗进自己家再说,自己三兄弟打不过李察,不是还有自己的老爹吗?

“好啊,那在下就先谢谢兄弟了。

久闻卢国公左武卫程大将军的盛名,一定不会亏待在下的。”

李察一看程处默滴溜乱转的眼珠,就猜到了他在想些什么,笑嘻嘻的答应道。

“太好了,兄弟,我们这就走,跟着我,我们不用排队。”

说完带着李察就往前面挤去,城卫军谁不认识程府这三位小魔王啊,看了他们一眼便放行了。

“爹,爹,快出来,我们哥仨给你带了一位壮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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