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值得么?”
价格很贵,这次来到洛杉矶因为不确定要花多少钱,所以他带来了五万美金过来。
“值得,那个仓库的价值就接近一万了,超过四千平,加上他公司的那栋楼也价值至少五千美金。
完全满足我们的需求,他还能提供法国那边的衣服供应商,节省了我们大量的时间。”
斯达加说道。
“所以你这几天都在跟他谈?”
约翰问了一下。
“的确,不过在他口中,如果我们在这边做生意还需要接触一些~一些帮派。
他们手底下的人都不干净,我们如果不想货物丢失或者仓库突然起火,需要给他们一份。
而且他们还能提供一些保护,以及震慑其他小偷,约翰~你应该明白~这个大城市很乱,虽然他们并不算是很大的人物,但如果没有好处他们就是一群会四处打洞的该死老鼠。”
斯达加说道。
“那个帮派叫什么?”
约翰听到帮派倒也理解。
“马特兰加黑帮,他们算是洛杉矶最大的黑帮,他们经营着两家赌场,几家酒馆以及妓女的生意,他们在洛杉矶至少有五十个成员,控制着三条街区。”
斯达加又从堆资料中找出马特兰加的黑帮资料。
“不算大人物,但也很凶残,据传言他们在去年至少犯下了二十八条命桉。”
约翰接过马特兰加的黑帮文件资料,他越看越觉得这个地方有些让他流口水,于是他的眼神中目光闪烁着莫名的神色,脸色也变得有些贪婪。
这让斯达加有些疑惑,以为约翰觉得他在说谎,于是他再次强调“约翰,他们都是一些亡命徒,他们还和其他帮派有密切的联系,甚至在警局以及议会都有朋友。”
斯达加对于约翰的了解不多,在他入住庄园那几天,大多数都是在谈洛杉矶的事情,以及他们所需要做的走私高档酒生意,还有享受约翰对于客人的待遇。
他当然知道约翰有家经营的还算不错的侦探社,还拥有一大片土地跟不少马匹,还有一两家小型罐头加工厂。
但除此之外他对于约翰其他事情一无所知,因为他来自巴黎,对于这种小地方的城市他没有丝毫要到处逛逛的兴趣,也没有要四处走走调查约翰的背景。
所谓的大片土地在他看来小地方的土地本就不值钱,就连约翰的那家侦探社,他也以为依靠警局勉强活下去的小侦探社而已。
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约翰的那座庄园,还有他吃的东西比较奢侈,但在斯达加观点中像约翰这种年纪又有钱的人奢侈一些很正常。
如果他知道约翰不仅拥有他所知的这些东西,还是那个州郡最大的私酒贩头子,最大的皮毛走私犯,以及整个州郡最大的黑帮首领,他或许就不那么想了。
于是约翰有些贪婪的再次询问确认“你确定~那个马特兰加帮派是洛杉矶最大的帮派?他们有五十个人?”
斯达加点点“是的,最少五十个,甚至可以有六七十个。”
约翰听到后很是贪婪的往后躺在沙发上点点头“啊~好,非常好~洛杉矶的确是一座大城市,这里的繁荣让我惊叹,也让我迷醉。”
“你明天就去跟劳伦斯先生谈一谈,看能不能把价格谈下来,我的底线是两万一,剩下的你能谈多少都算是你的。”
约翰心情相当不错的表示。
斯达加虽然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那么兴奋,那感觉就像上了一个教会的圣女,但听到这单生意有赚头,他是相当的高兴。
对于两万三的价格,是劳伦斯的最开始的报价,但底线肯定不会那么多,加上他似乎有点思乡,所以两万的价格他是很有把握的。
于是他高兴的站起身对约翰保证“约翰,我会帮你搞定劳伦斯的,不会太久。”
“我想我很快就能得到你的好消息。”
他,意气风发世人瞩目的台通骄子她,英姿飒爽,解救众生的110警察。初见她,一见钟情的人,满腹伤心的事再相遇,他的面冷遭遇她的心冷。她的醉她的泪,碰上他的酸他的碎。他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即便遭遇躲避嫌弃,也甘之如饴。他不在乎她的过去,不在乎她口中的涛哥,他只在乎,她的未来里,他是她的男主,还是男配?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忘记归路。他说你死我死,你活我活,你不嫁我不娶!她说这辈子,我若嫁,新郎一定是你!你若娶,新娘只能是我!婚后,她将他的身份,分时段进行界定丈夫君子禽兽禽兽不如。他在君子与禽兽间自如切换,她由震动改低音,心门内外同频共振,更让他恋床成瘾,欲罢不能...
...
合租的房客,每天带着不同的男人进进出出,晚上隔壁还传来咿咿呀呀的声音,这神秘的一切让我有了搜索未知的欲望...
世界未解之谜一上古神魔之墓终于被发掘,可又为什么每一具无敌神魔的头骨上都凹陷有一道38寸脚印?二一位S级英雄有幸遇见两位远古妖仙,可为何牛掰上天的他们反而惊恐的向英雄询问同一个人?—老没劲抑郁的说本人只有一个愿望,不奢望有人能击败我,但求有人能让我感受一下什么叫做疼,仅此而已。什么?你说谢谢我保护着世界和平?很抱歉,你想多了,其实我只有一个目的跪求找揍,真心求虐!老没劲摸了摸那仅剩五根发丝随风飘扬的脑袋,一脸的认真。(已有扑街老书百万字完本作保,人品绝对保障,请放心收藏)...
叶锋薛梓薇是叶锋薛梓薇免费阅读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叶锋薛梓薇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叶锋薛梓薇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叶锋薛梓薇读者的观点。...
顾汐的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她逃之夭夭而他非她不娶她被迫顶替姐姐嫁给一个活不过三十岁还不能人事的病秧子,哼,谁说他不能人事的出来挨打!他就是那个跟她睡了之后还乐不思蜀的坏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