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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京墨弯下腰来,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就那么怼在他面前。
“商同学,你指哪个痒?”
他再问。
他们离得很近,彼此的呼吸纠缠。
商陆的目光却没有丝毫躲闪,就那么看着他,“你不痒吗?别人戳我的腰,我就会痒。”
这个答案不是陶京墨想要的。
但是,商陆答得很真诚,仿佛脑子里没有一丁点脏东西。
反倒是他,一脑子的黄色废料,现在都快溢出来了。
“有人戳过你的腰?”
陶京墨微皱了眉,似乎不喜。
“上中学的时候,男生在宿舍里难免会打闹。
你们没有吗?”
陶京墨想问的可不是这个。
不过,能跟商陆这样对话,好像也不错。
“没有。
我不会跟男生打闹,更不会在宿舍里打闹。
我十五岁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你会跟女人随意打闹吗?”
十五岁,那么早?
他们前世没有聊过这个问题,他也不会问陶京墨这样的问题,他们甚至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心平气和聊这些事。
“怎么知道的?”
商陆不答反问。
“怎么知道......”
陶京墨笑了一下,“那你是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女人,而不喜欢男人?”
商陆没喜欢过女人,也没喜欢过男人。
大学以前,他都一心只想读书,因为想去更大的世界,也知道父母供他读书不容易。
小地方的孩子,总是希望能脱离那个小地方,然后出人头地,闯出一番事业。
而他们能走的路,只有读书。
所以,高中的时候,哪怕女生跟他告白,他也只会拒绝人家,根本不予考虑。
上了大学之后,发现班里的同学都是些学霸,他这个彭县的高考状元真的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优势,一向要强的他,比上高中的时候还要努力,还要刻苦。
于是,他保研了。
读研,他也没有一刻放松过。
爱情,根本就跟他沾不上边。
没有那个时间,没有那个心情,更没有那个想法。
“我知道自己喜欢男人,是因为十五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个男生。
我想亲他,想抱他,想对他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
所以,我知道自己喜欢男人。
你呢,你也有想做那些不可描述的事的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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