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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咯咯!”
一声声高亢的鸡鸣声响起,张仲猛然惊醒,翻身便下了床,他穿上昨日里又被咬破了一个洞的麻衣,将草鞋套在脚上,便走了出去。
不过四点多钟,大门却已经打开了,濛已经坐在阶前编起了竹篓,而细正在摘着野菜。
“仲哥儿,又起这么早?”
“嗯,左右睡不着,便起来了。”
张仲笑着应了一声,随后拿起了一根儿臂粗细的棍子,棍子长有丈余,乃是按照秦军制式的长矛尺寸做成的。
除了有些粗,几乎便是一根上好的矛杆。
这也并不稀奇,秦国全民皆兵,蜀郡也差不了太多,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制作一些兵器的配件。
他家的两个仆人,濛和细,便是制作矛杆的好手。
里中甚至还有户人家,能制造材士所用的强弓。
材士便是秦国弓箭手的称谓,秦国强弓劲弩冠绝天下,臂张弩,蹶张弩都是秦国的制式兵器,但最普遍的,还是弓。
将矛杆在手上掂量了几下,张仲便开始挥舞起来,他不懂得什么技法,但长矛这种东西,原本就不是为了技击而出现的,它是战场上的杀人兵器,作为步战,来回也就那么几个动作。
按照濛所说,习好这几个动作,功法若是练得不错的,便可称之为锐士。
但只练几个简单的动作,说实在话,是十分枯燥的。
但这毕竟是战场上,能保全性命,并夺得功劳的东西,哪怕十分枯燥,张仲练得也很是认真。
没有技巧,来回就那么几下没关系,小兵原本也不需要什么技巧,熟练即可。
毕竟,没有人会要求小兵在战场上,能挡住万人敌的猛将。
那不是小兵应该做的事情。
而张仲,纵然有爵位,但秦国的底层爵位可不少见,他入军能当个什长就不错了。
但这样的底层军官,其实,本质上,还是小兵。
挥舞了一阵,张仲渐入佳境,长棍所用的材料,张仲不太清楚,但就这矛杆,以张仲的力气使来,却也没有任何要崩断的倾向。
这就很是惊人了。
数千斤的力道,若是在前世,小碗粗细的树木也玩断了,但这杆子,却无甚损伤。
击打地面,甚至还能打出一个个大坑。
要知道门口地坝里的泥土,可是用夯夯实过的,纵然比不得秦国的道路,却也不是轻易能损坏的。
“你这娃子,就不知道轻点。”
张仲回头,只见张母已经走了出来,她端着一个竹制的簸箕,正看着地上的坑满脸怒气。
“你这打出来的这大坑,一会儿濛还得修。”
张仲挠了挠头,侧头看了看那个正在编织竹篓的质朴汉子。
濛见得张仲看他,便放下竹篓,笑着说道。
“不妨事,仲哥儿练武要紧。”
张仲将长矛杆收起,郑重其事的对着濛说道。
“是仲之过。”
濛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手足无措的说道。
“不妨事,不妨事,左右也就是一挑泥土的事情。”
张母也不再多说,只看了看张仲的手,有些心疼的说道。
“练武用那么大力作甚,手疼不疼?”
我觉得地比较疼。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受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好的,便笑着说道。
“无甚损伤。”
“那就好。”
张母也不再多说,转身回房去了。
将长棍放在墙边,张仲拿着戳箕便走向门前的泥地。
“仲哥儿,使不得,使不得。”
濛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天知道他残了半只脚掌的腿,是怎么跑到这么快的。
伸手一把抢过张仲手中的戳箕,濛一边朝着泥地走过去,一边低声说道。
“仲哥儿还要去监工,若是脏了衣服,那该如何是好?”
“那.....有劳了。”
眼见濛态度十分坚决,张仲也就不再多说。
“不妨事,不妨事。”
濛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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