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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北浔侧眸看着用手掌遮挡着阳光的小女人一眼,淡淡回道,“早晨去公司的路上追尾了,借用同事的车。”
“哦。”
“刚才,那人是你朋友的男朋友?”
“狗屁男朋友!
是前男友。”
顾南初一字一顿的解释道,她现在觉得把管辉的名字和宁小颜的名字放在一起对颜颜都是极大的侮辱。
“就是你要找来当做伴娘的女孩?”
秦北浔记得她前几天提过,当时那女孩的名字过了遍耳朵,现在倒是忘记了。
顾南初点点头。
秦北浔斟酌了半晌,才淡淡开口,“确定,合适?”
毕竟人家刚失恋,就让人来参加婚礼,着实有些不近人情。
几乎在同时,顾南初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听上去有些好笑。
她兀自勾了勾唇,后仰,懒散的倚靠着座椅,双手捂着脸,阻隔了晚霞璀璨光芒。
“秦先生,研究表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冲动大概在15天左右,过了十五天如果还没有追到,那份冲动就会慢慢减少甚至消失。”
秦北浔静静的听完这句话,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好像被针扎了一下,后半句话他替她说了出来。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回忆,大概在180天左右,如果过去这个时间段,依旧念念不忘,那么,他会是你,深爱着的人。”
“没错呀,只是秦先生,我想考考你,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回忆大概就停留在分手的那一刻,说明了什么?”
顾南初撤开两只手,转过身,双手改为托腮,目光灼灼,炯炯有神的看着秦北浔。
“说明”
秦北浔声音低沉悦耳,缓缓开口,如同涓涓细流的响声,既清澈好听,又沉稳淡然,“说明这个女人有阿茨海默症。”
“”
顾南初嘴角抽了抽,这天,彻底被聊死了。
秦北浔嘴角扬起一抹明显的弧度,噙着淡淡的微笑,揉了揉她的发顶。
*
车停在小区门口。
顾南初后知后觉的反应到身处何地,“你不回去公司了吗?”
咔哒一声,秦北浔解开安全带,抽空看了她一眼,“工作结束了。”
“今天要在家里吃饭吗?”
“嗯。”
秦北浔双脚已经落地,修长的双腿包裹着熨帖的没有一丝褶皱的西裤,白色系的手工衬衫,一眼就可以看出价格不菲。
“冰箱里没菜了。”
顾南初提醒了一句,果然,看到男人刚刚迈出去的脚步重新收回来,甚至再次打开了车门。
“我去买,你先上去?”
他细心的询问道,往日几天,都是两人一起出去的。
顾南初摇摇头,“我要跟你一起去。”
说完,顿了顿,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鞋子,“你等我一会,我回家换身衣服。”
二十分钟之后,秦北浔斜斜的靠着车门,远远就看到顾南初出了电梯。
她换了一身浅咖色的小香风外套和一条长至膝盖的格子裙,披散的海藻长发被扎成马尾,两鬓上留有一缕碎发,看起来明媚张扬。
从距离他还有大概五六米的样子,就开始跑过来。
秦北浔目光扫过她脚上十几厘米的高跟鞋时,剑眉几不可见的微微一蹙。
他伸手接住她。
顾南初一头扎进了秦北浔温暖宽阔充盈着淡淡清冽香气的怀抱。
“跑什么跑?小心摔倒。”
秦北浔似乎偏爱于揉她发顶这个动作,四处顾南初是不乐意的,总觉得这样像对待小宠物。
可这似乎又是他们之间最亲昵最温暖的小举动,几天下来,竟然也习惯了。
有人说,二十一天会养成一个习惯。
可是对于顾南初而言,只要是和秦北浔有关的,她随时随地都可以习以为常,就像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就陷入了疯狂的痴迷中。
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总会轻而易举的打破墨守的成规。
却不让人赶到头大和烦恼。
似乎,本来就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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