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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哭声回响在紧闭的房间里。
“臭婆娘,老子叫你别哭了!”
男人粗俗地骂道。
他很讨厌她这样的哭声,让他心软,让他硬不起来。
他厌恶这样没用的自己,年轻漂亮的女人被脱光了衣服躺在他的床上,而他的胯下之物却没有一点昂扬的姿态。
他摸着她光滑柔嫩的肌肤就仿佛是在摸一块木头,不能带给他哪怕一点的冲动。
或许终究是心肠不够硬,他在这条巷子生活了二十多年,做了二十多年的小混混,也做过很多见不得光的事,他其实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看见阳光就让他觉得特别不舒服,那耀眼的光芒让他觉得无比刺眼,就好像是一种腐蚀剂,照在他的身上就让他觉得浑身都在被腐蚀。
只有在晚上,他才会感觉心里舒坦一点,才仿佛进入了他生活的主场。
看见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人,他也羡慕,但是他自知自己不配了。
做过太多见不得光的事,人自然也就见不得阳光了。
但是混他这一行,心肠不够硬,那就得没命。
他咬了咬牙,从床头柜上摸出来一瓶药,倒了一粒吞下。
过了一会儿,他浑身终于开始燥热起来,胯下也终于有了一点起势。
他将她身上最后的布料扯下,手掌大力地扳开她的双腿,看着她那怨恨的眼睛,他说:“你要怪就怪那个花钱雇我的人。”
符初狠狠地“呸”
了一声。
男人刚将身子覆上她的,符初就恶心得快要呕吐起来。
他硬下心,不管不顾地用手钳着她的下巴,刚要吻上去,门突然被大力撞开,然后一道很强的光线射了进来。
男人一惊,连忙伸手挡住了脸,抓起旁边的衣服“轰”
地一声撞破窗户跳了出去。
符初看见站在门口的人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外套的帽子罩在头上,遮住了半张脸。
虽然没戴眼镜,她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仅从那身形她就认出,那是代珩!
代珩走进屋内,将手电筒放在床头柜上,帮符初解开手上的绳子,她的手腕上已经被勒出了很深的紫色伤痕,代珩手指摸上去,深深地陷了下去。
他眼神一沉,几乎是咬牙切齿:“王八蛋!”
“抱歉,以这副样子见你。”
符初声音瑟瑟地说。
她现在身上一丝不挂,头发凌乱,脸上全是鼻涕眼泪,这副样子被人见到,是何等的不堪。
代珩现在才意识到她此时正赤身裸体地展现在他面前,他刚才一门心思都在她手和腿的伤痕上。
他连忙扯过被子将她罩起来,将她抱起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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