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娴和林山月共处一室,林山月死了,叶娴是第一嫌疑人。
可是叶娴昏迷在房间里面,说自己是被人打昏的,而且房间里面没有钥匙。
不可能没有钥匙,林山月昨天开门进去,钥匙一定在房间里面。
现在钥匙消失,有一种可能,叶娴杀人,将钥匙藏起来。
只是她藏钥匙干什么?
她想要洗清嫌疑,她拿着钥匙出来,会有更多办法,比将自己和尸体同处一室要强得多。
所以余惊鹊认为叶娴没有必要将钥匙藏起来。
那就只剩下另一种说法,叶娴说有人把她打晕,说明房间里面当时还有第三个人。
但是碉楼的特性,不应该有第三个人,进去需要钥匙,第三个人是什么时候进去的?
林山月让第三个人进去的吗?
林山月身上没有钥匙,是不是第三个人离开的时候,拿着钥匙开门离开,所以钥匙不在房间里面。
现在的问题就是凶手是谁?
是叶娴,还是叶娴所说的第三人。
警察厅刑事科的调查报告,就是在这里断掉的。
警察厅刑事科他们的调查,在这里遇到了问题。
林山月家,不是小门小户,警察厅刑事科不可能随便抓个人顶罪,给林家一个交代。
叶娴还是林山月最得宠的女人,警察厅刑事科也不能无凭无据,就将罪名放在叶娴头上,林家人不答应。
调报报告没有一个结论,因为案件还没有调查完,自然是不可能下结论。
不过余惊鹊看得出来,警察厅刑事科的大部分人,都认为叶娴不可能是凶手。
从最开始认为叶娴是凶手,到最后认为叶娴不是凶手,警察厅的人不是凭空猜测,他们有证据。
第一个证据,警察厅刑事科的人认为,林山月是一个男人,叶娴要对付一个男人很难,还是用刀子捅死。
第二个证据,林山月身上的钥匙不见了,警察厅的人搜查了林家角角落落,都没有找到钥匙。
第三个证据,脚印。
第三个证据,是最直观的证据。
是一只猫的脚印,脚印是从碉楼里面,延伸到碉楼外面。
这只猫,是家里的玩物,花了大价钱买来。
这只猫踩到了林山月留下来的血迹,所以一路上都有猫的脚印,从碉楼里面,走到了碉楼外面,然后进入花丛。
警察厅的人认为,这只猫是从碉楼里面走出来的,也就是说林山月死的时候,它在旁边。
可是它走了出来,说明当时碉楼的门是开着的。
既然当时碉楼的门开着,就证明有钥匙,如果叶娴是凶手,为什么不和猫一起离开,她在现场,她的嫌疑就是最大的。
哪怕叶娴真的是凶手,她也不可能留在案发地点。
这只猫出来之后,大铁门为什么关起来了?
这不是恰恰证明,当时房间里面有第三个人,他开门离开,猫趁机离开。
第三人离开之后,将门关起来,将叶娴关在里面,反而是有一种让叶娴帮忙顶罪的感觉。
这只猫的脚印,成了最关键的证据。
可能当时凶手,根本就没有在乎一只猫,黑灯瞎火的,没有注意到猫的脚印。
林山月得罪的人很多,有人想要杀他,让叶娴顶罪,说得过去。
从而也能解释,为什么凶手杀了林山月,却没有杀叶娴。
他是要留着叶娴,给自己顶罪。
那么凶手是谁?
一个有着多重身份的特种兵,咽下恶气被迫复原了,为了完成战友的遗愿来到国际大都市,意外的成为女总裁的安全顾问,生活一下子变得多姿多彩,不厌其烦的麻烦也紧随而至。...
王牌特工穿越到废材高中生身上,遇到国民男神霍霆。霍霆爱上顾颜之前霍霆对不起,我心里只有学习和游戏。霍霆你别爱上我,我最烦你这样的。霍霆顾颜,请你自重!霍霆爱上顾颜之后霍霆宝贝,你怎么还不理我呀。霍霆我有权有钱还有颜,顾颜宝贝,快来爱我。霍霆宝贝,我已躺平,不要大意的扑上来吧。顾颜歪,妖妖灵吗?这里有人节操碎了一地,求拖走。...
霉运当头。表姐抢了她男友,还在她酒里下了药。踹开猪头,慌忙逃走,却被一个男人拉进了房。一夜缠绵。次日清晨,无比震惊,昨晚被她睡的男人竟如此之帅。可他竟要求她负责。负责?怎么负啊?她懵了一脸的问。结婚!男人强势的答。结婚?她没当真。结果第二天男人就杀了过来,逼得她不得不嫁。婚后,她才知道,这个帅的人神共愤的男人,竟是掌管全球经济的谢氏集团的总裁。他爱她入骨,宠她如命。喜欢什么统统买下。欺负她的人统统灭掉。她给他一个家,而他恨不得将全世界都送到她手里。只因一见终婚。长大了你要嫁给谁?少年凶巴巴的问。澍南哥小萌娃软软糯糯答。不行!你只能嫁给我!少年掐着她包子脸凶道。哇...
同样是修士,为什么散修不如门派弟子?同样是人类,凭什么散修便低修士一等?生而为散修,就注定背负原罪吗?我不信命中注定,如果你们也不信,那就一起去打碎这个腐朽的旧世界吧!散修失去的只有锁链,而他们将得到的,是六合八荒!...
宝贝儿,心痛的滋味怎么样?想再来1次,2次,还是100次?他邪笑逼近,冰冷的指腹摩挲过她的脸。她发誓,她早知道这男人身份,她绝不会砸他脑袋拍他艳照!她怒哼放我走。阴冷一笑敢逃你就死定了。带球跑路,几年后她带着Q版护身坏叔叔,敢动我妈咪试试?臭小子,跟爸比这样说话是要被打屁屁的!你大概不知道你是谁的种!...
叶菲叶恒止是南衣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叶菲叶恒止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叶菲叶恒止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叶菲叶恒止读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