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般来说,高傲的魔族视人类如牲畜,不会以**人类为乐。
但魔族之中也有一些堕落之辈,整日里花天酒地,**人类不过是他们的乐子之一。
魔族自己的生育率不高,但诞生混血儿的机率却极高。
到了后来,别说人类的数量了,就算是混血魔人的总人口数,也超过了纯正的魔族!
魔族的穷奢极欲,最终使得他们走向了堕落与灭亡!
特别是人类在多年的压迫之下,终于发生了暴动,高举义旗反抗魔族!
按理说,人类虽然占有绝对的数量优势,但在强大的战力差距下,是斗不过魔族的。
但人类的智慧,远远超过了魔族的想象,因为人类中的一些聪明才智之士,发现了元力的修炼方法!
虽然不是每个人类都可以修炼元力,但只要万人中出现一名元力修炼者,人类就可以凭借绝对多的人口基数战胜魔族!
结果自然是战争一边倒的朝着人类有利的方向发展。
只不过数年时间,魔族王朝就轰然倒塌,人类接替魔族成为了天元大陆的主宰,并且这一统治就是万年之久,时间之长超过了历代所有的文明!
魔族王朝覆灭之后,纯正的魔族几乎被屠杀一空。
但是,初掌大陆主宰权的人类,很快就面临一个头痛的问题,那就是足有数千万之多的混血魔人要如何处置?
混血魔人是魔族与人类的混血儿,但在身体天赋上没有纯正魔族出色,而且数千万魔人中居然没有一个人可以修炼元力!
可以说,他们既没有纯正魔族那样可怕的身体天赋,也不像人类可以进行后天修炼,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
最终,数千万混血魔人被集中安置到了蛮荒森林,成为了蛮荒森林中的蛮族之一,从此以后对外自称魔人族。
魔人族的身体条件虽然没有魔族那么强,但比起普通人类还是要强上许多,再加上有着数千万的人口,顿时就成为了蛮荒森林中最为强大的势力之一。
可惜的是,魔人族对于蛮荒森林中最大的一个原住部落来说,却是天生的死敌!
这个原住部落,是精灵族!
精灵族是创造出魔法文明这一史前文明的伟大种族,可惜的是,魔法文明的存在时间并不长,因为这一文明很快就被天赋强大的魔族所灭!
魔族简直就是精灵族的天敌,先天身体条件极其出色的魔族,天生就对精灵族的大多数魔法免疫,使得他们在面对纤细的精灵族时,活脱脱就是一部杀戮机器!
精灵族的魔法文明,覆灭在了魔族的手中,使得精灵族只能退居到他们的起源之地蛮荒森林。
而千年之后,魔族王朝被人类所灭,拥有魔族血统的魔人却在这个时候迁徙到了蛮荒森林。
对于魔族的仇恨,精灵族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使得他们极为仇视拥有一半魔族血统的魔人族,再加上为了争夺蛮荒森林的资源,双方自然是势同水火!
蛮荒森林是精灵族的主场,他们占尽了天时地利,再加上魔人族远不如真正的魔族强大,又如何斗得过精灵族?
战争执续了千余年之后,魔人族的势力开始逐步退缩,人口也从最开始的数千万之多,减少到不过数百万。
这个时候的魔人族,已经无力与精灵族抗衡,只能退出蛮荒森林的核心区域,在森林的边缘地带求生存。
精灵族虽然没有对魔人族赶尽杀绝,但一直都在明里暗里打压魔人族,最终使得魔人族成为了蛮荒百族中最为弱小的部落之一,就连赤狄族也打不过!
魔飞与魔月两兄妹,是魔人族族长的直系后裔。
而魔月这个名字,是族中的大巫师所取,“月”
这个词到底有什么含意,没有人知道,反正大巫师的解释是他聆听到先祖的神音,才有了这么一个天赐的名字!
人走人道,鬼走鬼道。不管是人是鬼,你走错了道,我李向阳便会来收了你。一次同学聚会之后,李向阳的生意就红火了起来。各种鬼魅魍魉,全部到哥的碗里来吧!...
当一个浑浑噩噩每天虚度年华的大学生,突然被僵尸之王咬了,成为了一个神秘,不老不死,拥有特异功能的僵尸之后他会做什么?是维护正义,做一个为国之侠?还是惩奸除恶,创造一段属于自己的不老传说?新人第一次创作,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收藏,您的支持就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天山云端藏灵仙,两两相望云海间。雨绸缪,情难见。哀怨锁心间!这是一部令人荡气回肠的正统仙侠故事!也许,他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过的经历...
意外身亡,魂穿异世,这都不算什么。可是,伪善继母,心机庶妹,刚一过来就遭遇毁容退婚,她招谁惹谁了?作为医学世家的唯一传人,竟然也会落入这步田地。说她嚣张跋扈,那就跋扈给你看。你们都想做好人,那么恶人就由她来当。继母,死开!庶妹,滚边!至于那传说中喜好男风的鬼王玛德,到底是谁乱传瞎话?这哪里是喜好男风,兴趣明显是女好么!某鬼王王妃错了,本王的喜好无关男女,只是喜好你...
极品兼职是撒旦教父精心创作的都市小说,圣墟中文网实时更新极品兼职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极品兼职评论,并不代表圣墟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极品兼职读者的观点。...
★★★本书简介★★★重生之首富人生小说的主角谈小天,这本书为作家饱食所著。谈小天原本已经死在了刀枪之下,恍惚间他却又重生回到1989年,熟悉的旋律和同学,让他明白自己的人生真的可以重来,这一次他不会再受人陷害,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