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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离开了,但日子还是得继续过下去。
祝弃一个人躺在床上,旧小区里吵吵嚷嚷,他却觉得房间里安静得吓人。
满满到新家了么,那家人对他怎么样?他吃得好不好?睡得习惯不习惯?祝弃现在就想跑过去看一看,但是不行。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那道伤疤粗糙而鲜明。
满满已经开始了全新的生活,跟他混在一起可没什么好处。
等一切安定下来,他或许能从远处悄悄地看看他。
这样想了一会儿,祝弃觉得更加难过了。
他感觉自己是一个空巢老人,满心苍凉地怀念着刚刚离巢的小鸟。
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扒拉一下脑袋,慢吞吞地离开了屋子。
此时天光渐暗,家家户户饭菜飘香。
他穿过一扇扇欢声笑语的窗户,去了原来常去的烧烤摊——他曾经带着元岳来过这里。
他记得,元岳曾在这里驻足片刻。
他当时以为元岳是肚子饿了,但现在想来,元岳脸上出现的,分明是带着些羡慕的孤寂。
慢慢嚼着毛豆,他出了会儿神。
油滋滋的烤串已经被端上来,咬开后,满嘴流溢的鲜嫩肉汁立刻让他忘记了那个混小子。
“哟,祝哥,好久不见了呀!”
一瓶啤酒被重重放在桌上,祝弃抬起头,看到来人,迅速调整好脸上的表情:“阿猛,你小子,最近在哪发财呢!”
年轻人挠了挠头,露出小臂上的花纹以及一个憨厚的笑容,他用牙齿咬开啤酒瓶盖,给祝弃满满倒了一杯:“我还是老样子呗,跟着伍哥,随便弄俩钱花花。
咱哥俩可是好久没见了,今天得好好喝一顿。”
说着,他看看周围,将马扎往前搬了搬,凑近祝弃,压低声音问:“前几天,听说祝哥你得罪了……那位,被人给干了,真的假的啊?”
祝弃似笑非笑:“我人就在这儿呢,你说真的假的。”
“我就说,不能是真的。”
阿猛摇晃着脑袋,气愤地说,“祝哥是什么人,可是那位心头的宝贝疙瘩,能轻易给人干掉么!”
“别提了。”
祝弃摆摆手,“前一阵我在店里的时候,让一肥羊跑了。
就因为这事,我不好意思去店里,也没脸见李爷,这不是正郁闷呢。
对了,你有什么发财的门路,可千万别藏着掖着,我这都快断粮了。”
“这……”
阿猛喝了口啤酒,犹豫片刻,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伍哥这边倒是正缺人,活儿也轻松。
祝哥,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颜色?”
“灰的。”
阿猛笑道,“祝哥的规矩,我还不知道么。
你放心,绝对不沾白的。”
在道上,颜色意味着很多,比如“白”
意味着毒品;“黄”
是色情业;“灰”
则是近年兴起的新兴行业。
不好归类,只是全部游走在法律边缘,操作空间大,利润却不输那些老牌的赚钱行当。
祝弃明显有了兴趣,追问究竟是什么,阿猛却神秘兮兮地一笑:“容我先卖个关子,明天祝哥跟我一起,去了一看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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